关于接受解卫勇等同志辞去石台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 发布时间:2019-04-11 09:20 📌 来源:本站 👁 浏览:2917

(2019年4月9日石台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四条的有关规定,石台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接受解卫勇、唐明珍、王琴等三位同志辞去石台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报石台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二〇一九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