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在第四个全国生态日来临和生态环境法典施行前夕,石台县检察院组织开展以“‘典’亮生态底色·共筑绿色家园”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行政部门代表、特邀检察官助理、“益心为公”志愿者等受邀参加。
走进展馆,一堂“行走的生态法治课”
上午8时30分,受邀代表走进坐落于牯牛降景区门口的池州市生态检察展示馆。
在讲解员的引导下,大家依次参观各个主题展区。在生态检察展示区,一组组办案数据、一块块案例展板,勾勒出检察机关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的履职足迹;在生态之殇展区,一个个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真实案例,将“破坏环境—依法追责—生态修复”的全链条治理模式娓娓道来。
“今天走完这一圈,特别是看到真实的动物标本,在震撼之余,真切感受到生态保护的重要性!”一位“益心为公”志愿者感慨道。
随后,大家共同观看了石台县检察院生态检察工作纪实宣传片。真实的办案故事、生动的影像表达,让在场代表直观感受到检察机关守护生态的法律监督刚性与温度。
围坐交流,一场面对面的“生态对话”
参观结束后,代表们来到县检察院会议室。窗外是寻常的街巷烟火,屋内是一场围绕生态保护的深度对话。
石台县检察院党组成员、驻牯牛降风景区检察工作室主任汪正钧,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与会代表表示感谢,汇报了石台县检察院近年来生态检察工作情况,重点介绍了“蓝保石”生态检察品牌培育和“检察+碳汇”等创新探索。
“这部法典是我国继民法典之后,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重要法律,将于今年8月15日起正式施行。”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黄前龙围绕即将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结合与基层检察工作密切相关的重点条款进行专题解读,从法典的框架结构到核心亮点,从制度创新到基层实践,深入浅出地为大家上了一堂“法典预备课”。
一位人大代表直言:“石台县享有‘中国原生态最美山乡’美誉。法典施行后,检察机关要继续当好绿水青山的‘看护人’。”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需要凝聚各方合力,要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与沟通配合。”一位政协委员接过话头。
特邀检察官助理则从专业角度建议:“要继续加大‘检察+碳汇’司法实践力度,让创新机制落地见效。”
“益心为公”志愿者也结合自身履职经历提出,希望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让生态保护的种子从小埋在孩子们心里,带动更多家庭参与到守护绿水青山的行动中来。
座谈交流环节,大家围绕法律实施、线索发现、协同治理等方面畅所欲言,提出意见建议。大家纷纷表示,将以生态环境法典施行为契机,立足各自岗位,积极支持配合检察工作,共同守护石台的绿水青山。
山常青,水常绿;心同往,步同行。此次检察开放日,既是对生态检察工作成果的集中展示,也是对生态环境法典的生动普法,更是对生态保护合力的凝聚动员。
“典”亮生态底色,共筑绿色家园。石台县检察院将以生态环境法典施行为新起点,持续深化“蓝保石”生态检察工作,以法治之力守护石台的绿水青山,为加快建设山水秀美的生态石台贡献检察力量。(文字:杜琳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