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恢复性司法理念,充分发挥司法审判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职能作用,8月4日下午,石台县法院组织干警前往仁里镇贡溪村补植复绿生态修复基地,开展补植复绿责任履行情况实地核查工作。此次核查工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即将施行为契机,推动生态司法保护理念融入审判实践,以司法力量助力绿色发展。
核查过程中,法院干警深入补植复绿区域,通过实地查看、现场核验等方式,对相关责任主体履行生态修复义务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查看补植苗木栽种、成活及后续管护情况,详细了解生态修复实际成效。
补植复绿是人民法院落实恢复性司法理念、践行“谁破坏、谁修复”原则的重要实践。近年来,石台县法院在审理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类案件过程中,积极探索“审判+修复+监督”工作模式,将惩罚犯罪、修复生态、教育引导有机结合,通过责令补植复绿等方式,引导责任主体主动修复受损生态环境,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生态效果相统一。
此次实地核查既是对生态修复责任履行情况的一次监督检查,也是法院延伸司法职能、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的具体实践。通过现场核验生态修复成果,进一步推动生态修复措施落地见效。
下一步,石台县法院将紧扣生态环境法典贯彻实施要求,持续发挥生态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完善生态修复监督机制,以高质量司法服务守护绿水青山,为建设美丽石台贡献法院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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