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测评工作的通知

分享到:
点击次数:2502 更新时间:2018年08月14日11:23:09 打印此页 关闭

县人大各代表小组:

县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广大代表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提出了议事原案和建议、批评、意见(以下简称建议)共77件。经大会主席团审议通过,确定作为议案处理的1件,作为建议处理的共76件,由县政府交办至35个单位承办和协办,已全部办理结束。为进一步提高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质量,促进县政府各部门工作的有效开展,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根据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于近期开展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测评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时间安排

4月下旬——5月中旬。

二、 测评方式:

由各代表小组组织相关代表议案、建议提出的领衔代表进行测评。

三、 测评内容

1、对议案、建议办理的总体满意度;

2、承办单位主要领导是否与代表见面情况;

3、“三访”落实情况;

4、对办理工作的意见或建议。

、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县人大各代表小组要安排专职人员将测评表送至各位领衔代表,并及时回收,于515日前汇总报至县人大人选工委(联系电话0566--6026062);

2、坚持实事求是,确保客观公正。请各位代表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客观的进行民主测评,并继续提出好的办理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

    :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测评表


 

石台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852

上一条:关于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调研的通知 下一条:县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测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