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法院、县检察院、县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18年年度工作计划安排,经主任会议研究,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将听取和审议 “一府两院”部分任命人员履职情况的报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告对象
“一府两院”部分任命人员(具体名单附后)。
二、报告内容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决定情况;
(二)履行职责情况;
(三)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的办理情况;
(四)勤政廉政情况等。
三、时间安排
4月下旬。
四、有关要求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是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法定职责,也是保证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基本要求;自觉把接受人大及常委会的监督,作为工作必须遵守的一项基本原则,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去。
(二)认真撰写履职报告。报告对象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石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一府两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报告履行职责情况的暂行办法》的规定,认真梳理任职以来本人履行职责情况,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见、建议,坚持实事求是,既要总结成绩、经验,也是正视差距、不足,认真撰写好履职情况书面报告。
(三)按时报送材料。请报告对象于4月15日前将履职报告电子版发至县人大人选工委电子邮箱:strdrxgw@163.com,联系电话:6026062。
石台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8年3月8日
报送:县委、县政府
报告履职情况人员名单
单位 名单 述职方式
审计局 方福生 口头
林业局 江光明 口头
文广新局 吕旺陆 口头
市场监管局 曹长春 口头
水务局 钱旺盛 书面
经信委 马道忠 书面
法 院 陈腊生 书面
检察院 张学斌 书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