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孙瑞祥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县人民政府:
经2017年10月20日石台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一、决定任命:
孙瑞祥同志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二、决定免去:
许松亭、杨普同志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