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一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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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2317 更新时间:2018年10月21日15:36:33 打印此页 关闭

 321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储安林主持召开县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汪长生、洪来生、鲁俊、江洪及全体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朱彩惠,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石台县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要点(草案)》、《石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石台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决定(草案)》、县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草案)、《石台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决定(草案)》。会议审议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县政府提请任命的22位新一届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表决,并组织举行了新任命人员的集体宪法宣誓仪式。

储安林在总结讲话时强调了三点意见:一是深刻理解依法监督和支持工作的关系。人大及其常委会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具有法定的范围、内容、方式和程序,都是党领导下的国家机关,虽然职责和分工不同,但工作目标和方向完全一致。人大监督“一府两院”的根本目的是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而“一府两院”自觉接受监督,本身就是对人大工作的最好支持。双方都是为维护和实现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而同唱一台戏、共谋一盘棋。监督是手段,支持是最终的落脚点。我们只有正确理解和准确把握依法监督与支持工作的关系,才能使人大与“一府两院”工作达到相互促进和良性互动,推动共同目标顺利实现。

二是尽职尽责当好人民公仆。政府组成部门是国家法律法规的主要执行者,也是依法行政的具体实践者,必须使权力运行合乎法制规范,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各位政府组成人员要严格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不断规范本部门的行政行为,学会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推动发展、处理问题、化解矛盾,在依法履职的同时,也使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得到全面提升;要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健全办理工作机制,提高办理工作质量,避免出现“重答复、轻办理”、“重办文、轻办事”以及“文来文往”等现象;要牢牢扭住发展目标不放松,找准本部门工作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密相关的结合点,戮力同心,真抓实干,努力形成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的浓厚氛围。

三是奋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在前不久闭幕的县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上,选举我们25名同志组成县十二届人大常委会,这是组织和全体代表、全县人民对我们的信任,更是对我们的重托,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如何开创新时期人大工作新局面,是各位常委会组成人员必须认真思考并付诸实践的重要课题。一要加强学习,夯实能力基础。各位组成人员不论是连选连任还是首次当选的,都要坚持与时俱进,通过不断加强理论和业务学习,努力提高综合素质。正确认识常委会的主要职能,全面了解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人事任免、视察调研、执法检查、议案建议办理等工作的规则和方式方法,为提高履职成效打下基础。二要聚焦民生,加强调查研究。着力改进调研方式,尽可能地多形成一些有见地、可操作性强的调研成果或建议意见,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重要参考和依据,促进相关问题得到及时、有效地解决,以求真务实的作风推进各项工作。三要加强团结,营造良好氛围。要相互理解、相互支持、相互帮助,严格遵守各项制度和工作纪律,真正在常委会和机关中形成团结、民主、心齐、气顺、鼓劲、和谐的良好氛围。

        (县人大办公室钱凯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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