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5日,县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次主任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储安林主持会议。副主任汪长生、洪来生、鲁俊、江洪出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研究了县人大常委会4月份主要工作安排、县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召开的时间、会议建议议题。会议决定,县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将于4月下旬召开,会议建议议题:一、听取《县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专题讲座;二、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防洪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三、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毒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四、听取和审议部分市人大代表履职情况的报告;五、审议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通报了4月份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安排情况,听取了县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督办工作安排情况的汇报。审议了人事任命事项。 储安林强调,新一届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切实加强学习,坚持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认真掌握宪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选举法、监督法、安徽省乡镇人大工作条例等人大工作必备的基本法律、法规和对口联系工作的相关法律业务知识,切实提高依法履职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