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县人大常委会举行了《县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和《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专题讲座。
在听取了县人大研究室负责同志对两项《规则》的解读后,县人大党组书记、主任储安林指出,两项《规则》都是人大常委会履职经验的积累和总结,是做好人大工作必备的、基本的制度保证,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和针对性。作为新一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一定要严格按照常委会的这些制度要求,依法履职、尊规履职、尽责履职,切实提高常委会议事质量。
一要加强学习。人大工作政治性、法律性、政策性很强,工作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个领域,要求每一位常委会委员都要具备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因此必须持之以恒地加强学习,要把学习作为加强个人修养、提高履职能力的永恒主题,作为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本领,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发展的需要。
二要强化纪律意识。按照常委会议事规则和守则的规定,人大常委会决定重大问题、依法进行人事任免都要采取表决的形式,实行一人一票制。这就意味着必须有超过半数以上的常委会委员参加会议才能召开常委会会议。希望大家认真领会,严格遵守,按时出席常委会会议和常委会组织的有关活动,不得无故缺席或无故中途退席。因特殊原因不能出席或中途确需退席的,须经常委会会议主持人批准。
三要加强调查研究。要把调查研究作为自身履行的基础性工作,作为提高履职水平的基本功,抓实抓好。要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围绕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加强调查研究,在察实情、说实话上下功夫,在出主意、想办法上出实招,依法行使好为民代言的权利。努力提高履职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在人民群众中树立好县人大常委会的新形象。
(县人大办公室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