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法庭进农村 以案释法促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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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1349 更新时间:2018年10月21日15:51:20 打印此页 关闭

20174下旬,石台县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在小河镇红石村公开审理一起滥伐林木案,小河镇各村委会主任、县乡人大代表、村民等60余人旁听了庭审。

庭审期间,县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宣读起诉书,指控两名被告人滥伐林木的犯罪事实,并进行了举证、质证,在发表公诉意见时,不仅对两名被告人滥伐林木罪的构成要件进行阐述,还进一步剖析其犯罪的成因,告诫其强化法律意识,认真学习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办事。法官按照庭审程序,分别对两名被告人进行相关询问,让旁听人员明白滥伐林木到底是怎么一回事。经过审理,查清事实,当庭做出判决,对被告人彭某某犯滥伐林木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被告人操某某犯滥伐林木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两名被告人均表示服从判决,不再提起上诉。

 石台县位于皖南山区,林业资源丰富,近年来盗伐、滥伐林木犯罪呈上升趋势。滥伐林木案件数量的增加,不但破坏了生态环境和生态平衡,还影响了社会稳定,森林保护面临严峻挑战。近年来,石台县法院、检察院充分吸收人大代表意见和建议,联合开展巡回法庭进农村活动,选择较典型的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在案发地以巡回法庭的形式对滥伐林木案开庭审理,以案释法、以案普法,给旁听人员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参加旁听庭审的人大代表表示,法官、检察官通过庭审现场说法,让他们接受了一场生动的生态环境保护法制宣传教育,亲身感受到司法的文明与公正,对破坏森林资源的后果有了直观认识,受益匪浅。

(内司委、法院、检察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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