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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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1148 更新时间:2018年10月21日16:39:11 打印此页 关闭

——20171218日在石台县第十二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石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储安林

 

 

各位代表:

我受石台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7年的主要工作

 

2017年,是县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的开局之年。一年来,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县人大常委会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全县大局,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圆满完成了县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全年共举行常委会会议8次、主任会议11次,听取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3项,开展执法检查1次、集中视察1次,组织会前调研和专题调研19次,跟踪检查次,作出决议决定8项。

一、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服务发展大局有新作为

一年来,常委会紧紧围绕县委工作中心,坚持把人大工作放在全县大局中来谋划,把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贯穿于工作监督的全过程,着力在提高监督实效上下功夫。

围绕促进经济平稳增长抓监督。常委会注重加强经济运行监督,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201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下半年工作意见的报告,提出要抓好项目建设、对上争取、招商引资、企业帮扶等重点工作,要求县政府采取措施加强项目调度,特别是要认真解决好项目储备问题,着力解决项目招不进落不下的问题,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注重加强对财政预算审查监督,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2016年度财政决算和2017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提出了要培植财源强化征管,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强对上争取等意见,依法调整了财政收支预算,并作出了相关的决议决定;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2016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提出了加大资金监管力度,强化政府债务管理,抓好审计整改落实等意见;对政府融资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围绕加强政策研究,规范举债行为,严格预算管理,加快政府融资平台市场化改革,提出意见建议;积极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常委会开展了全县重点项目建设情况集中视察,提出意见建议。县政府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逐条办理,针对上半年4项未完成时序进度的主要经济指标精准发力,开展了重点项目“百日攻坚”活动,规范了举债行为,拟定了《石台县政府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强化了对审计整改的跟踪督办,保持了县域经济平稳运行的良好态势,G3W德上高速石台段等一批重大项目取得重大进展。

围绕促进生态保护建设抓监督。常委会认真落实县委关于“生态立县”战略的部署要求,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的专项报告,围绕加强宣传教育、加强能力建设、强化重点整治、开展综合执法等,提出意见建议。坚持法律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有机结合,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了“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氛围。举办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专题讲座,要求县政府及主管部门加强政策宣传,严格枪支管理,严控农药使用,加大非法捕猎打击力度。

围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抓监督。常委会注重发挥旅游业对县域产业转型的引领作用,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了旅游市场管理调研,提出要创新管理手段,强化统筹协调,完善旅游市场管理长效机制。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全域旅游规划情况的报告,着眼完善旅游规划、加快基础建设、丰富旅游业态、加强品牌创建、提升服务水平等,提出意见建议。强化了对《关于推动全域旅游发展,促进我县产业升级的议案》的督办。县政府制定出台了系列配套扶持政策,完成了《石台县全域旅游发展规划》编制,牯牛降景区与九华股份实现成功合作,旅游景区和配套建设进展顺利,旅游环境治理和特色提升扎实推进,旅游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得到提升,旅游业与富硒农业、生态工业、三产服务业的融合稳步加深,首位产业的带动效益日益显现。

围绕促进脱贫攻坚战略实施抓监督。常委会将推进脱贫攻坚战略实施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采取实地查看、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跟踪督查全县精准扶贫工作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提出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加大资金投入、强化政策落实等对策建议。组织开展了2015-2016年度财政扶贫项目实施情况专项督查,实地检查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情况,针对存在的项目资金下达滞后、前期工作进展较慢、工作推进合力不够、约束机制落实不严等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县政府不断夯实工作基础,细化精准施策,加强政策宣传,开展督查巡查,严格执纪问责,脱贫攻坚“十大工程”扎实推进。

围绕促进民生社会事业发展抓监督。常委会高度关注民生改善和社会事业发展,坚持民生导向,抓好年度财政预算、决算审查,监督支持县政府将支出向民生领域倾斜。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建设情况的报告,建议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加大项目争取力度,注重工程质量监管,加快工程实施进度,抓好后续管养维护,发挥民生项目建设效益。组织开展了科技工作专题调研,建议县政府完善扶持政策,建立多元创新投入体系,加大人才引进培养力度,积极推进产学研合作,努力提升我县科技发展水平。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江淮行”活动,抓好集中宣传采访,积极支持我县争创全省食品安全示范县。组织开展了妇幼保健和计生服务能力建设、基层工会帮扶工作站建设专题调研,帮助抓好工作谋划,积极支持工作开展。

二、坚持民主与法治并进,促进依法治县有新进步

一年来,常委会紧紧围绕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坚持把保证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放在重要位置,深入开展法律监督,努力营造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法治环境。

加强普法宣传。常委会高度重视“七五”普法决议的实施推进,组织开展了2017年“江淮普法行”和“12·4国家宪法日”系列活动,要求“一府两院”突出活动主题,把握宣传重点,健全长效机制,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县法宣办(司法局)积极牵头协调,相关部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机制,提高了普法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县法院、县检察院分别以“禁毒”和“防治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人成长”为主题,开展了“开放日”活动;通过组织生态保护巡回法庭等方式,现场以案释法,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开展执法检查。常委会高度重视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执法检查报告,提出要提高全民防灾意识、科学编制防洪规划、加强防洪工程建设管理、提高防洪应急处置能力、落实防洪保安责任。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池州市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立法调研,提出要加强河道采砂监管、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加大非法采砂源头打击力度等意见建议,均被市人大采纳。围绕深化平安建设,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贯彻实施情况的专项报告,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跟踪检查,提出要加强禁毒工作领导、强化毒品预防宣教、加大毒品违法犯罪打击力度。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落实,不断加强防洪保安能力建设,完善防灾减灾应急处置机制;不断加强预防毒品宣传教育,保持了严厉打击毒品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

加强司法监督。常委会高度重视公正司法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作用,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了司法公开工作、侦查监督工作专题调研,围绕促进司法公正、推进司法便民,提出意见建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法院、县检察院关于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的专项报告,提出要加强改革政策研究、巩固改革工作成果、注重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司法责任制度。县法院、县检察院认真落实政策,建立了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和职业保障制度;县法院组建了以员额制法官为核心的审判团队,实现了院庭长办案常态化制度化,落实了司法审判终身负责制度;县检察院突出了检察官主体地位,加强了检察团队建设,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稳步提升。

此外,常委会注重维护法制统一,依法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全年共备案审查政府规范性文件 6件。抓好人大信访工作,热情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帮助群众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全年共受理来信来访27 ()

    三、坚持任命与监督并举,强化履职监督有新举措

一年来,常委会始终坚持把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结合,完善人事任免程序,注重加强任后监督,努力增强“一府两院”的民主法治观念和执政为民意识。

完善人事任免规程。认真落实《地方组织法》、《选举法》的相关规定,制定出台《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案办理工作规程》,对拟任人员任前公示审核、党组(主任)会议听取情况介绍、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供职发言、审议表决、颁发任命书、举行宪法宣誓仪式及后续工作办理等,作出了具体细化规定。在县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闭幕后的法定期限内,完成了对新一届政府组成人员的任命工作。全年共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87人次,任免人民陪审员2人次,依法选举县人大代表2名。

持续加强任后监督。制定“一府两院”被任命人员报告履职情况五年计划。通过口头和书面两种形式,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办、发改委、审计局、司法局主要负责同志关于履职情况的报告,开展任职满意度测评,并将测评结果向县委报告,向县政府通报,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同时,注重通过听取审议专项报告、开展执法检查、视察调研等形式,了解掌握“一府两院”被任命干部履职情况,督促被任命干部依法履职、勤政为民。

四、坚持保障与激励并行,发挥代表作用有新载体

一年来,常委会始终坚持把发挥代表作用作为人大工作重点,不断改进代表活动方式,丰富代表活动内容,提高代表工作实效,切实保障人大代表积极依法行使职权。

加强代表学习培训。常委会把学习培训作为提高代表履职能力的重要抓手,以《宪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和代表议案建议撰写为主要内容,对新一届县乡人大代表进行了集中培训,对“如何当好人大代表”和代表在闭会期间开展活动进行了专题培训,各代表小组开展了“代表带头学法守法”活动,全年共培训代表500余人次,使代表及时了解掌握代表的权利、义务和代表议案、建议的撰写方法,有力地提高了代表的履职意识和履职能力。

丰富代表活动内容。落实《关于县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依法开展活动的意见》,制定出台《石台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小组活动办法》,从保障依法履职、搭建履职平台、丰富活动内容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意见,全年共组织代表参加联系选民、调研视察等活动120余人次。按照“六有”和“六簿两档”要求,完善了县级人大代表活动室建设。制定出台县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年度计划,努力为代表知情知政创造条件,全年共邀请64位代表列席县人大常委会会议。推进代表述职工作规范化,制定代表回原选区述职计划,全年共组织20余位县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并接受评议。根据市人大常委会要求,组织6位在石的市人大代表向县人大常委会进行了述职。

规范代表联系群众。认真抓好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制度的实施意见》精神的贯彻落实,坚持市、县、乡三级联动,建立了代表固定联系原选区选民或原选举单位代表工作机制。在石的33名市人大代表共联系县人大代表130名;145名县人大代表共联系原选区选民870名(户);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乡镇人大主席团成员,还联系产生代表相应选区的人大代表4-5名。建立了人大代表群众联系点制度,设立县级代表小组联系点8个、乡级代表小组联系点31个,每个联系点全年集体接待选民不少于2次,做到了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全覆盖,增强了广大代表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的意识。

督办代表议案建议。坚持“主任领衔、县长领办、部门承办、工委督办、代表问效”制度,落实办理工作“七步工作法”,督促承办单位认真抓好“三访”工作,修订完善了《石台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处理办法》。坚持主任会议成员集体督办议案制度,选择4件事关全县大局、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代表建议,由常委会副主任牵头领衔重点督办。通过实地调研、走访领衔代表、召开办理情况汇报会、发出主任会议议事意见通知书等方式,加强督查督办。组织开展了办理情况满意度测评,将各承办单位的办理情况进行通报,并在县人大网站上向社会公开,组织开展优秀代表议案建议和先进承办单位评比表彰,提高了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实效。

五、坚持能力与形象并抓,依法履职水平有新提升

一年来,常委会始终坚持把加强自身建设放在突出位置,以打造“学习型、效能型、创新型、服务型”机关为抓手,着力强化“四个意识”,不断提升依法履职的科学化水平。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把自觉接受党的领导贯彻于人大工作的全过程,及时抓好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执行好《中共石台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工作规则》,坚持民主集中制,集体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加强机关党员干部思想政治教育、党风廉政教育和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和“讲政治、重规矩、作表率”专题教育、专题警示教育,认真开好党组暨机关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抓好整改。始终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有关规定,严格制度执行,保持风清气正。

加强组织队伍建设。制定出台《石台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决定》,结合工作实际,在22个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细化了实施办法。举办了《常委会议事规则》、《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专题讲座,落实了会前学法制度,组织开展了常委会组成人员能力提升专题培训。建立了主任会议成员联系常委会委员制度。针对人大机关工委实际,不断创新监督方式,从对口联系部门安排37名熟悉业务的负责同志担任七个工作委员会委员,建立了对口联系制度,制定了议事规则,加强与对口联系部门的沟通交流,增强了监督工作合力,提高了依法履职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加强宣传信息工作。坚持以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大代表依法履职为重点,通过召开工作部署会、开展通报评比表彰等方式,努力提高人大宣传信息工作水平。全年在市级以上媒体发表综合报道10篇、信息稿件160余篇,县人大网站发布动态信息280余条,一批高质量的稿件被《中国人大年鉴》、《江淮法治》、安徽人大信息、安徽人大网采用,人大工作的综合影响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指导乡镇人大工作。贯彻落实《安徽省乡镇人大工作条例》的规定,指导规范乡镇人代会和人大主席团日常工作。坚持常委会负责同志分片联系乡镇人大主席团制度,切实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坚持邀请乡镇人大主席列席常委会会议,召开乡镇人大工作座谈会,总结工作经验,交流心得体会。乡镇人大工作的制度建设、平台建设得到加强,监督检查、视察调研、工作评议等工作深入开展,联系代表、服务群众的能力有效提升。

坚持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日常工作联系,营造了相互沟通、相互支持的良好工作机制。配合做好省市人大常委会在我县开展的各项工作。认真做好在石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工作。扎实做好脱贫攻坚、项目建设、招商引资、防汛抗灾等各项中心工作。积极支持县人大研究会开展研讨交流活动。

 

 

各位代表,回顾过去的一年,县人大常委会所取得的成绩,是中共石台县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体县人大代表履职尽责的结果,是“一府两院”密切配合的结果,是乡镇人大主席团和各方面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广大人民群众充分信任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县人大常委会,向所有关心、支持、帮助人大工作的同志们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常委会的工作与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期望和代表的要求相比,还存在差距,主要是,监督工作的实效有待进一步增强,方式方法还需不断创新,跟踪落实力度还需不断加大;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议案建议督办工作还需不断强化,代表联系群众的机制还需不断完善;常委会自身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组成人员的履职水平还需不断提升,机关作风建设还需不断改进。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并切实加以解决。

 

2018年的主要任务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我县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县人大常委会将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揽,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新的要求,围绕县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的目标任务,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的决议决定,凝聚全县人民和全体代表的智慧力量,为推进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一、坚定政治方向,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强化政治意识,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

提升学习效果。坚持全面系统学习,立足整体上把握、全方位理解,牢牢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个指导思想和行动指南,认真领会“8个明确”和“14个坚持”的基本方略,努力学到精髓、掌握实质。坚持联系实际学习,围绕石台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紧密联系人大工作,不断强化理论武装,运用党的十九大精神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利用多种方式学习,坚持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系统学习和专题学习相结合,专题报告会和研讨会相结合,努力营造学习氛围,着力提高学习效果。

强化使命担当。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大部署,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始终坚持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强化工作机关意识,牢固树立“一线”思维,扎实推进民主法治建设,努力使人大及其常委会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强化代表机关意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及时反映民意,时刻关注民生,努力使人大及其常委会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

二、维护法律权威,切实增强监督工作实效

积极依法履职,围绕全县大局,把握重点,突出实效,着力在强化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上下功夫。

依法行使监督权。突出监督工作重点,不断提高审议质量,加大审议意见办理跟踪检查落实力度。加强对县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落实情况的监督,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2017年度财政决算和2018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2017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执法检查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跟踪督查,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情况的报告,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对精准扶贫进行集中视察,开展富硒农业发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民生工程实施、食品安全、民宿发展、文化产业发展、教师队伍建设、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基层妇女组织建设等专题调研。监督落实“七五”普法推进工作,深入开展“江淮普法行”、“环保世纪行”、“食品安全江淮行”宣传活动。听取和审议县法院关于司法公开工作情况的报告、县检察院关于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促进公正司法。抓好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促进依法行政。抓好人大信访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依法行使决定权。围绕推动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按照《县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暂行规定》,针对关系我县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依法作出决议决定,加强对决议决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同时,认真总结常委会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经验,不断探索和完善决定重大事项的内容、途径和方式,逐步实现重大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

依法行使任免权。贯彻落实党管干部原则,充分保障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知情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严格人事任免制度执行,认真落实人事任免工作规程,确保人事任免工作依法、规范、有序开展。切实加强任后监督,将监督人与监督事有机结合,适时听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职情况报告,做好民主测评工作,增强被任命人员的法治意识、公仆意识和依法履职的自觉性。

三、践行为民宗旨,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紧依靠代表,积极服务代表,着力在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上下功夫。

拓展代表履职渠道。进一步丰富代表活动形式,继续组织代表小组开展好视察、调研、交流等活动。坚持和落实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常委会领导接待县人大代表日制度,及时通过人大网站发布工作动态,进一步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落实完善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制度,集中集体智慧,广泛收集民情民意,及时协调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提升代表履职实效。继续完善联系走访代表常态化、代表小组活动常态化、代表议政问政常态化、代表向选民述职常态化的工作机制,完善代表履职登记建档制度。加强代表教育管理,分批次进行集中培训,重点学习人大制度、法律法规、建议撰写、报告审议等业务知识,提高代表履职水平。制定出台无固定工资收入代表误工补贴办法,促进代表积极履职,提升实效。

加强议案建议督办。加强代表提出议案建议的事前调研和培训指导工作,切实提高议案建议质量。继续坚持代表议案建议办理“七步工作法”,落实新修订的《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处理办法》,创新代表议案建议督办方式,通过采取分部门、分乡镇片区召开专题会议的形式,搭建好代表与承办单位的沟通平台,完善代表议案建议办理、督办全过程公开机制,增强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和督办实效,着力提高问题解决率和代表满意率。

四、落实从严要求,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

坚持党的领导,及时向县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着力在提高依法履职的科学化水平上下功夫。

加强政治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巩固“讲政治、重规矩、作表率”教育成果,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县委相关规定。认真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决定》,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人大工作,自觉养成在法治的轨道上用权,在监督的环境下工作,在履职的过程中律己,全面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身建设。

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人代会、常委会会议和主任会议程序,完善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审议意见落实等工作流程,完善人事任免、代表工作等方面制度,加强机关办文办会、学习培训、后勤保障等制度建设,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加强对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的宣传,改进宣传方式,深化报道内容,着力营造有利于人大工作开展的社会舆论环境。

加强队伍建设。坚持常委会每月学习和会前学法制度,继续组织开展常委会组成人员能力提升集中培训。加强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与对口联系部门的沟通交流,更好地履行监督职能,发挥好监督作用。召开乡镇人大工作座谈会,加强对乡镇人大干部的培训和沟通联系,不断推进乡镇人大规范化建设,全面提高县乡人大工作水平。

各位代表、同志们!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这是党领导全国人民矢志不渝、长期奋斗的结果。新时代要有新气象,更要有新作为,让我们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依靠全县人民,坚定信心,团结拼搏,敢于担当,奋发有为,为决战决胜全面小康,加快推进中国原生态最美山乡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上一条:县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 下一条:县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