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集中督办内务司法、城建环资类代表议案、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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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753 更新时间:2018年10月21日16:45:05 打印此页 关闭

根据《石台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处理办法》要求,326日,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政府联合召开县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内务司法、城建环资(部分)类代表建议集中督办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汪长生、县政府副县长鲍华出席会议并讲话。县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委、城建环资工委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县公安局、民政局、林业局、行政执法局、住建委、编办等承办单位负责同志就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分别进行了报告,县人大领衔代表对议案、建议办理工作进行面对面的提意见、谈想法,极大地促进了议案建议办理效果。县政府副县长在讲话中要求,县政府承办单位在办理议案、建议过程中,一要高度重视,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建议。二要立即整改完善,落实代表建议事项。三要掌握办理要求,按照县人大常委会要求,积极主动办理。四要确保办理时效,让人大代表满意。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汪长生在讲话中,充分肯定有关部门创造条件积极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希望各承办单位,一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各承办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是关注民生、回应社会关切的具体体现,要最大限度地回应社会关切和协调好各方面的利益,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形成全社会积极投身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良好氛围。二要进一步加强责任意识。各承办单位要把代表议案、建议办理作为今年狠抓落实的重要工作,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严格按照议案、建议“七步工作法”的办理程序,落实“三访”责任,确保每一件议案、建议都得到有效办理,每一名提出建议的代表都能够满意。三要进一步加快办理进度。各承办单位要切实增强紧迫感,主要领导亲自抓,抽调工作责任心强的同志具体负责相关工作,按照规定的时间要求,无条件完成办理工作。

 

 (县人大内务司法工委、城建环资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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