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安林主持召开石台县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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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1839 更新时间:2018年10月21日16:52:36 打印此页 关闭

626日下午,县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二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储安林主持会议,副主任汪长生、洪来生、鲁俊和其他委员出席会议。县政府副县长卢玉、县法院院长高金初、县检察院检察长叶丰林,县政府办负责同志,仁里镇、矶滩乡人大主席和部分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学习了《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和习近平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重要讲话精神会议指出,各位组成人员要在全面系统掌握学习材料的基础上,进一步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真正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通过学习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特别是要强化责任担当,依法履职,服务石台发展

会议听取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专题讲座。会议指出,制定《监察法》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是坚持和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的必然要求,是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败实践经验、为新形势下反腐败斗争提供坚强法治保障的现实需要,是坚持党内监督与国家监察有机统一、坚持走中国特色监察道路的创制之举,是加强宪法实施、丰富和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举措。《监察法》实施后,将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察全覆盖。      

常委会组成人员要自觉当好学习、宣传、贯彻《监察法》的表率,自觉维护法律权威、捍卫法律尊严,推动《监察法》的贯彻落实,为我县民主法治建设作出应有贡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野生动物保护和猎枪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指出,听取此项报告,是县人大常委会落实县委“生态立县”战略,关注社会热点,回应群众期盼,加强生态保护和建设的具体行动。近年来,我县野生动物保护和猎枪管理上做了很多工作,但由于管理难度大、违法成本低等原因,保护成效尚不明显,形势依然比较严峻。县政府及林业等相关部门要从时间、区域等方面进一步细化管理措施,加大违法捕猎打击力度,建立健全保护管理长效机制,为建设中国原生态最美山乡提供支撑。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专项报告。会议指出,近年来,县人民检察院认真履行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职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随着国家监察机制改革全面实施、公益诉讼试点等改革措施的出台,县人民检察院要切实转变思维方式,突出监督重点,围绕促进依法行政、推动公正司法、维护国家和社会公益利益,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社会知晓度;要进一步拓展监督方式,健全沟通联系机制;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提高监督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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