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台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人民法院司法公开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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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947 更新时间:2018年10月21日17:10:50 打印此页 关闭

2018428日,县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法院《关于司法公开工作情况的报告》。

审议认为,县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宪法和诉讼法,坚持以“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四大公开平台为载体,创新公开机制,强化公开举措,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司法公开工作成效明显。

审议指出,司法公开过程中还存在少数法官认识上不够到位,制度执行上没有完全做到规范,有一定的随意性,公开的长效机制建设有待完善等方面问题,县人民法院要高度重视,切实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高度,继续加大司法公开力度,提高司法公开质量。会议对进一步做好司法公开工作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理念。推进司法公开,是维护司法公正、促进司法便民、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途径,要加强教育引导,要将推进司法公正作为落实司法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立公信、以公信树权威,解决好个别法官不愿公开、不敢公开的问题,自觉将司法公开意识落实到实际工作中。

二、进一步健全司法公开机制。健全与司法公开相适应的责任分解、督促检查、考核评价、举报投诉等长效工作机制,确保司法公开各项工作部署真正落到实处,形成常态。健全“法院开放日”、“以案释法”、“模拟法庭”、“代表委员看庭审、代表委员看执行”等公开机制,不断扩大社会影响,让法治理念深入人心,为深入推进司法公开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外部环境。

三、进一步夯实司法公开基础。健全学习培训制度,不断提高法官业务能力和信息化应用水平;抓好人民陪审员的培训和管理,发挥他们应尽的职责和作用;着力规范执行行为,切实提高执行能力和执行效率;加强审判实务的指导,全面提高法官审判案件、调处矛盾和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树立法官的良好形象;强化人财物保障,进一步加强科技法庭建设,为司法公开提供有力保障。

以上审议意见,县人民法院要认真研究落实,并将落实情况于2018731日前书面报县人大常委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一日

 

 

报送:县委;

抄送:县委办、政府办、县检察院,各乡镇人大、政府。                                                   

石台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85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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