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学斌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县人民法院:
经2018年8月30日石台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会议通过。
任命:
张学斌同志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
免去:
陈腊生同志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二〇一八年八月三十一日
报送:县委、市人大;
抄送:县政府、县政协、县纪委、县人武部、县委组织部,县检察院,各乡镇人大、政府,县直局级以上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