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石台法院院长高金初依法公开审理了一起容留他人吸毒犯罪案件,石台县检察院检察长叶丰林出庭支持公诉。
2018年6月,被告人王某在所租住的房间里,容留多人吸食毒品。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容留他人吸毒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当庭判决王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王某当庭表示认罪服判。
为提高法官的庭审驾驭能力和办案水平,全面推进司法公开,提高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石台法院认真按照省市法院要求,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启动了 “代表委员看庭审”活动,通过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满足更多民众对司法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法治石台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本次庭审活动,通过县人大常委会内司委邀请了矶滩乡5名人大代表观摩庭审过程,零距离感受法院日常审判工作。
(供稿人: 胡世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