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石台法院通过公安机关协查信息的帮助,拘传一名长期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韩某,顺利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2012年12月,韩某由于经营资金周转需要,向方某借款10500元,借款到期后,方某多次催要借款,韩某均采取回避态度,方某于2014年12月25日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后,方某胜诉。法院判决生效后,韩某仍拒绝履行,方某遂于2015年10月26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经调查发现,韩某早年离婚后,长年在外打工,处于下落不明状态,同时经财产调查亦未发现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一直无法推进。今年开展全省法院“江淮风暴”以来,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石台法院依照与公安部门执行联动机制规定,将韩某信息推送至公安部门函请协助执行。
11月1日上午,石台法院执行干警接到市公安局的协查信息反馈,被执行人韩某出现在池州市某宾馆。石台法院立即组织干警赶到池州,在公安机关的配合下很快控制了韩某。
通过执行干警近一个小时的法律释明和说服教育,韩某认识到自己思想和行为的错误,意识到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无小事,是一种失信和违法行为。韩某当即联系亲友,筹集并支付了全部执行案款,该案成功执结。
此次行动展示了石台法院为维护每一个胜诉权人的合法权益的决心,充分利用执行联动机制破解执行难工作,展现司法为民的精神风貌和执法为民的法律情怀。在“江淮风暴”开展如火如荼之际,石台法院持续保持对“老赖”的高压态势,坚决如期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
(供稿人:俞经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