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法院举行新任人民陪审员宣誓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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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1278 更新时间:2019年03月25日15:14:29 打印此页 关闭

314日,石台县人民法院举行新任人民陪审员宣誓仪式,县法院院长高金初、县委政法委副书记黄学真、县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主任程度群、县司法局副局长袁先江出席会议。

会上,高金初院长宣读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任命吴柳春等34名同志为人民陪审员的通知》,与会的有关部门领导向人民陪审员颁发了任命书。随后,34位人民陪审员在领誓人带领下,面向国旗,在雄壮的国歌声中进行了庄严宣誓。

县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主任程度群对人民陪审员如何做好工作从四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坚定法律信仰。作为人民陪审员只有把宪法和法律纳入到内心最崇高的位置,坚定地维护法律、遵守法律、尊崇法律,才能更好适应审判工作需要,融入到审判角色中。二是要加强业务学习。要勤奋学习尤其是加强法律专业方面的学习,积极参加法院组织的业务培训,不断完善知识结构,提升业务素质,以胜任人民陪审员的各项工作。三是要恪守公平正义。在履职过程中要正确发扬民主、保障司法公正,使自己办理的每一件案件都经得起历史的考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四是要严于律己,廉洁司法。要珍惜荣誉,提高职业道德修养,强化廉洁自律意识,以实际行动彰显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精神,不辱使命,不辜负人民的重托。

参加宣誓的人民陪审员纷纷表示,能够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公布实施后的首批人民陪审员,在感到自豪和荣幸的同时,要勤奋学习,尽快胜任审判业务,牢固树立司法为民意识,恪守法律职业道德,践行就职誓言,忠实履行审判职责。

(供稿人:陈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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