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传达学习了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精神。会议要求,常委会组成人员要认真抓好会议精神学习,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围绕县委中心,服务石台大局,积极依法履职,促进整县摘帽目标如期实现。
会议对主任会议《关于提请设立县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委员会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听取了关于该机构设立的依据、性质、职责程序等有关事项的说明,根据《地方组织法》相关规定和《石台县机构改革方案》要求,决定设立县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委员会,提请石台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会议对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任免(3人次)、县人民政府县长提请任命(14人次)事项进行了审议,听取了拟任人员的供职报告,依法进行了审议表决,并举行了新当选人员宪法宣誓仪式。会议要求,新当选的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要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关于落实机构改革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政治学习,坚持依法行政,主动担当作为,保持清正廉洁,为石台实现高质量整县摘帽、加快中国原生态最美山乡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