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县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九次主任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储安林主持会议,副主任洪来生、鲁俊出席会议(副主任汪长生、江洪因公请假),县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研究了县人大常委会主要工作安排和县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建议议题,决定4月下旬召开县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主要议题:一是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等政治理论和相关文件精神;二是听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宗教事务管理条例》专题讲座;三是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四是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情况的报告;五是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六是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任命人员履职情况的报告;七是其他事项。
会议研究了县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议案、重点督办建议任务分解工作。会议指出,为便于本次大会代表议案、建议的准确交办和后期落实,鉴于前期正在进行政府机构改革和部门职能调整,经县人大常委会与县政府共同商议,决定4月上旬召开将代表议案建议交办会,6月底前全面办结并答复代表。会议对大会期间代表提出的1件议案、64件建议、5件代表来信的督办任务进行了具体分解,确定由常委会主任、副主任领衔和联系督办,各工作和办事机构负责督办。会议要求,各工作办事机构要认真督办,及时跟进,掌握各承办单位办理情况,为扎实推进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和落实,会议确定由常委会领导分别牵头,适时在小河、仁里、矶滩等三个乡镇召开由代表和承办单位共同参加的议案建议督办会议,增进代表与承办单位之间的沟通交流,进一步提高办理质量和代表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