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洪来生带队开展 《森林法》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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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1151 更新时间:2019年04月09日15:53:01 打印此页 关闭

为进一步抓好《森林法》等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促进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计划安排,4月上旬以来,由县常委会副主任洪来生带队,县人大农经工委及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组成的执法检查组,对全县范围内的《森林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一行先后赴矶滩乡、大演乡、七都镇等乡镇实地察看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林下经济发展、森林资源保护、林业违法案件查处、林长制责任落实等情况,现场听取了县林业部门和乡镇负责同志的情况汇报,听取了基层林业站、森林公安、牯牛降保护站负责同志的意见和建议。

随后,执法检查组召开由县林业局领导班子成员、二级机构和科室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听取了我县关于贯彻实施《森林法》、《安徽省林权管理条例》和林长制工作情况的专题汇报,与会的检查组成员结合各自实际,进行了交流发言。执法检查组认为,县政府及其林业主管部门在贯彻实施《森林法》中做了大量工作,植树造林、森林资源保护职责履行到位,森林防火责任有效落实,林业病虫害防治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最后,洪来生强调,生态是石台的立县之本,县政府及林业主管部门要切实抓好森林法律法规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强化林业行政管理责任、抓好有害生物防治、推进林权制度改革、提升林业产业化水平、加强林业队伍建设,为我县的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做出新的贡献。(县人大农经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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