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县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储安林主持会议。副主任汪长生、洪来生、鲁俊、江洪和其他委员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许洲、县监察委副主任王石、县法院院长高金初、县检察院检察长叶丰林,县政府办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批示和有关重要论述、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与安徽省第一次对接会精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会议要求,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熟悉掌握扫黑除恶具体知识,努力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中央和省、市、县委的要求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将县委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会议听取了《宗教事务条例》专题讲座。《宗教事务条例》于2014年11月30日由国务院以第426号令公布,2017年6月14日国务院第176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本次专题讲座由县人大民宗侨外工委负责主讲,讲座分别从充分认识《条例》修订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新修订《条例》的精神实质(一是坚持以导的态度对待宗教、二是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促进宗教关系和谐、维护宗教关系和谐),宗教的基本知识和我县的宗教状况、本次修订的重点内容(一是修订的重点条款、体现现代法治精神法治理念、宗教事务的管理原则、明确宗教事务的管理职责),共产党员要做坚定的马克思主义无神论者,绝不在宗教中寻找自己的价值观念等五个方面对《条例》进行了较为细致地解读。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会议指出,历届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生态保护工作,大力实施“生态立县”战略。近年来,县政府及林业主管部门认真抓好《森林法》贯彻实施,“两大责任”和“六项制度”均得到有效落实,乱砍滥伐现象大幅减少,天然阔叶林保护持续加强,促进了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在我县的贯彻落实。同时,贯彻实施过程中也存在法律宣传不够深入广泛、经济社会发展与林地保护之间存在矛盾、病虫害形势严峻,森林防火责任重大、林业综合管理水平有待提升等方面的问题和困难。会议强调,一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县人民政府要把提高全社会森林保护意识作为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工作来抓,多形式开展《森林法》的宣传,要督促各乡镇、有关部门加强宣传,履行责任。要创新形式、用群众喜闻乐见的短信、微信、微博等新媒体进行宣传。通过开展“以案释法”,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宣传效果。二要进一步创新经营方式。一是积极对上争取项目,争取资金,扩大对公益林的补偿和天然林停伐补助的范围,做到应补尽补。二是研究政策,解决因红线影响招商引资落地、企业扩规等相关问题。三是统筹兼顾,合理调整规划,在保护优先的前提下,科学合理的开展森林经营和林业招商。积极推进林权流转,支持开展林权抵押,推动发展森林旅游、林下经济,真正实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三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一是完善制度。严格落实森林保护,修订完善森林资源保护、植树造林、森林经营管理等相关规章制度,以适应新形势下林业发展的要求。二是健全机制,积极完善重大灾害突发事件应急反应机制的长效机制,强化有害生物防治,加大生物防火林带建设,维护森林生态安全。三是加强林业执法队伍建设。适时招录林业科技人员,解决队伍青黄不接的问题。加大培训、监管和督查力度,提高执法队伍的综合素质。加大对上争取力度,改善基层站、所办公条件,解决装备落后等问题。四是加大行政执法力度。适时开展森林和湿地、保护区、景区、古树名木保护等专项整治行动,严惩森林火灾肇事、毁林毁树、滥挖杜鹃、兰草等林业违法犯罪行为,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指出,县政府高度重视治超工作,不断加大人力物力投入,治超机制已初步形成,源头治超已基本覆盖,科技治超已渐成雏形,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仍存在治超的设施与监管需求不相匹配,制度安排与实际工作不相匹配,道路的等级与实际负载不相匹配等问题,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科技手段,完善动态监控设备,加大非现场执法力度;要加强联合执法,组织公安、交通路政、运政部门统一办公,推进依法治超工作常态化;要依法执行限额标准,根据现有道路技术等级,依法确定货运核载量,突出重点,对严重超限超载货运车辆予以严厉打击。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2016年以来,县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认真贯彻落实最高院“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和省高院“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的部署要求,在稳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同时,把执行工作作为全院重要政治任务,强化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方式,全面清理,因案施策。截至目前,全院共收到执行案件实际执结881件,实际执行到位资金2.1亿元,各项考核指标均处于全市先进位次,结案率居全市法院首位,高于全省平均值8.3个百分点,成绩应予以充分肯定。会议指出,在民事执行工作中,还存在查人找物难,应对、制裁规避“执行难”,财产变现难等方面问题,县人民法院要巩固执行攻坚战成果,不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完善执行工作机制,最终实现由“基本解决执行难”到“切实解决执行难”的跨越。一是要进一步提升执行专业化水平,健全以法官为主导的执行团队办案模式,加强业务知识和工作技能培训,全面提升执行队伍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二是要进一步提升执行规范化水平,加大执行公开力度,落实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措施,把强制执行与规范执行、依法惩戒与司法关怀结合起来,保持执行工作高效率运行;三是要进一步提升执行信息化水平。要加强执行工作信息化建设,完善网络查控系统,让现代信息技术更好服务保障执行工作,促进执行工作良性运行。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一府两院”部分被任命人员履职报告。会议听取了县人社局、县住建局主要负责人和县法院、县检察院负责人关于履职情况的口头报告和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民政局主要负责人关于履职情况的书面报告。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上述7位同志进行了任职满意度测评,并现场公布了测评结果。会后,县人大常委会将按照《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被任命人员报告履职情况暂行办法》规定,对本次测评的结果向县委报告,向“一府两院”通报,以督促被监督单位和被监督人员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进一步提升工作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