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赴矶滩乡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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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706 更新时间:2019年06月12日09:59:44 打印此页 关闭

528,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汪长生率《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组一行赴矶滩乡开展执法检查活动。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汪俊出席活动,县生态环境分局、农业农村工作局、水利局负责同志及矶滩乡政府、人大主要负责人参加执法检查活动。

检查组一行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检查实效。实地察看了矶滩乡矶滩村汪村组舒化养殖场,全面检查了饮用水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执法检查组认为,矶滩乡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该养殖场对周边环境造成了一定的污染,要分析原因,抓紧整改,进一步加大水污染防治工作力度。

水是生命之源,《水污染防治法》是治理水污染的重要法律武器、是推动打好碧水保卫战的重要法治力量。矶滩乡人大将按照检查组要求,继续督促政府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大排查力度、全面推动宣传、严格监督落实,保证饮水安全,助力脱贫攻坚。(矶滩 潘月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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