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台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接受汪升高辞去石台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第十九次会议决定接受解卫勇、唐明珍、王琴辞去石台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杨玉林、王传永辞去石台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四十九条的有关规定,汪升高、解卫勇、唐明珍、王琴、杨玉林、王传永的石台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终止。
特此公告
石台县人大常委会
2019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