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25日石台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石台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石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设立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更名为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