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县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优秀议案建议和先进承办单位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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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2943 更新时间:2019年12月05日16:48:26 打印此页 关闭

——2019123日石台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石台县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代表们认真履行职责,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对人民群众负责的精神,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提出议案、建议。各承办单位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精心研究办理方案,创新办理方式,采取切实措施,提高办理质量。

为进一步提高代表议案、建议质量,促进承办单位更加认真负责地办理好代表议案、建议,增强办理实效,根据《石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优秀议案、建议和先进承办单位评选表彰暂行办法》的规定,经评选,县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决定,对5件优秀议案建议的领衔代表和4个先进承办单位予以表彰(名单附后)。

全体县人大代表要以先进为榜样,不断提高履职水平和能力,提出更多的、质量更高的议案、建议。各承办单位要坚持认真、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以对代表、对人民、对工作高度负责的态度,把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做得更扎实、更有成效,努力推进全县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地发展。

附:一、优秀议案、建议

1、关于提升农业产业化发展水平,助推脱贫攻坚的议案(查道发代表领衔提出)。

2、关于加强对公路运输车辆超限超载问题治理的建议(分别由欧阳邦宁、程萍代表领衔提出);

3、关于做好城乡殡葬改革工作的建议(分别由鲍大文、陈昌明代表领衔提出)。

4、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门诊包干费用和政府普惠性补贴资金使用政策的建议(郑王送代表提出)。

5、关于促进全县民宿产业健康发展的建议(朱待君代表领衔提出)。

二、先进承办单位

先进承办单位共4个,分别是:县教育体育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化和旅游局。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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