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检察院开展校园周边托幼机构 小饭桌食品安全检查专项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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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954 更新时间:2019年12月09日11:06:31 打印此页 关闭

       为推进中小学校园周边小饭桌食品安全和卫生管理,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10月31日,石台县检察院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入到辖区内校园周边托幼机构小饭桌开展食品安全检查专项活动。

      检查监督人员实地查看了小饭桌经营场所的整体环境和卫生状况,从人员卫生管理、餐饮用具清洁消毒、食品原料、加工制作、留样检测等方面进行了细致地检查,就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同时,对尚未办理营业执照的经营者,通过释法说理,引导其按照法律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依法规范经营。

     此次检查监督活动,是检察机关提升法律监督能力的具体实践,同时,检察权参与到食品安全监管中来,既达到了监督行政机关及时依法行政的目的,又起到了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作用。下一步,我院将继续强化食品安全法律监督职责,在跟踪督促托幼机构小饭桌整改工作的同时,加大对中小学校园食堂及周边食品安全领域的法律监督力度,并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定期开展检查活动,切实保障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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