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暖控申在行动,司法救助暖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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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1284 更新时间:2019年12月09日11:18:38 打印此页 关闭

   “感谢党和国家,感谢检察院的救助”,12月4日,在池州市青阳县人民医院,躺在病床上的鲍某某向我院控申部门检察官激动地说道。

     鲍某某系县检察院办理的一起司法救助案件被害人,2018年12月10日,被害人鲍某某在一起交通肇事案件中造成重伤二级,抢救和治疗费用已经花费了30多万元,仍需继续治疗,但被告人查某某是五保户,家境困难,仅赔付了1.5万元。

     我院在对被告人查某某提起公诉时,发现被害人鲍某某符合司法救助的条件,便主动告知被害人鲍某某申请国家司法救助的条件和程序。2019年9月30日,鲍某某之子向我院申请司法救助,我院检察官对案情进行了细致地审查,到鲍某某家中进行实地走访、询问,并到其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详细了解情况。之后及时启动了国家司法救助程序,在短时间内成功为被害人鲍某某申请到了七万元国家司法救助金,帮助其缓解目前的困境。 鲍某某的儿子向检察官表示:“我是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去申请的司法救助金,没想到这么快就给我们申请到了,非常感谢石台县检察院的同志对我们老百姓的关心,我们感到十分温暖!”

    该案的成功办理,彰显了检察机关公正执法的办案宗旨,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办案理念,同时向人民群众传递了司法的温情,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供稿人:徐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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