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庭审两不误 线上开庭获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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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1071 更新时间:2020年03月23日09:47:19 打印此页 关闭

311日上午,石台法院以互联网庭审的方式,与池州市看守所、石台县看守所三地连线,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认罪认罚刑事案件,并当庭宣判。

两名被告人被分别羁押在池州市看守所与石台县看守所,石台法院通过与县检察院、市县两级看守所积极沟通协调,并征求被告人同意后,顺利启动本次三地连线互联网庭审。11日上午930分,庭审准时开始。庭审中,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有序进行,程序完整规范,视频清晰流畅,保障了双方当事人表述意见不受空间距离和疫情防控措施的影响。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赵某、李某在20198月至9月期间,多次采用弓弩发射毒针的方式盗取他人所养土狗,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构成盗窃罪。法院认为,被告人赵某、李某具有流窜作案从重处罚情节,同时结合如实供述犯罪、认罪认罚以及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等从轻处罚情节,依法作出判决并当庭宣判。宣判后,被告人赵某、李某当庭表示认罪服判。

面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为做到及时审判与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两不误,石台法院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法、省法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审判执行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积极探索和推进疫情期间通过“互联网+审判”模式审理案件,为法院战“疫”工作注入“智慧”的力量,为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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