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30日,县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执法检查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跟踪检查报告》。
审议认为,一年来,县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认真办理常委会《关于招标投标法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的审议意见》,开展宣传培训,改善招标投标环境;细化完善制度规程,提高市场公信度;取消招标代理库,规范代理行为;出台管理办法,落实监管职责,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审议指出,针对贯彻实施过程中存在的挂靠招标、标后监管、平台建设等问题,县政府要认真分析研究,强化责任落实,加强综合监管。一是要完善数据平台,堵塞投标漏洞。进一步完善电子招投标系统,充分利用电子招投标系统大数据识别功能,加大投标人资格、投标文件等比对审查力度,从源头堵住围标、串标,规范投标人投标行为。二是要形成监管合力,规范履标行为。综合监管部门和行业监督部门要主动担责,认真履职,形成合力,采取有效措施强化管理中标企业履约合同,防范和打击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三是要规范投标主体,健全投标市场。石台县水利水电、公路类扶贫小额工程项目多,县内公路桥梁、水利水电施工企业数量少,要鼓励市场主体依法依规组建公路桥梁、水利水电企业,参与我县此类项目竞争,促进投标市场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