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县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四次党组会议和第四十四次主任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储安林主持会议,常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工作和办事机构、机关党支部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通报了“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以来的工作进展情况,并结合人大工作,就抓好下步对照整改落实,推动警示教育取得预期效果,提出了具体明确要求。
会议研究了县人大常委会七月份主要工作安排,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在抓好计划、预算执行调研、推进预算联网监督、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跟踪检查等工作的基础上,调整增加了开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和精致县城建设、全县养犬情况专题调研等三项内容。
会议讨论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2019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目标完成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对县水利局工作开展评议的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