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倾情巧调解 原被告共同送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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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874 更新时间:2020年10月28日14:56:54 打印此页 关闭

825日,原告陈某与被告吕某一同来到石台法院,向七都法庭法官及工作人员赠送锦旗,对他们的耐心工作和悉心调解表达真挚感谢。

陈某与吕某系郎舅关系,2013年上半年,吕某因购房缺资金向陈某借款160000元,到期后吕某未还,期间双方因家庭琐事产生矛盾,关系恶化,陈某无法联系到吕某,20201月陈某无奈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经多方查找联系到了吕某。因吕某目前经济拮据,无力一次性支付借款,法官多次沟通协调后,促成双方一致达成分期履行的调解协议,吕某当即支付陈某12000元。案件到此并未结束,在诉讼过程中陈某申请保全查封了吕某在广西南宁唯一一处房产,吕某表示剩下的欠款必须将该房屋出售才能偿还,但出售房产必须先解除查封,陈某对此尚存顾虑。承办法官通过释法析理,耐心地做双方思想工作,最终吕某找了担保人进行担保,陈某也同意解除查封。2020825日,双方共同来到法院将剩余款项进行交割,陈某表示没想到这么快拿到钱,吕某也表示感谢法院悉心调解,让他这么快卖掉房子还清债务,与陈某的关系也在法院主持调解下得到缓和。

锦旗在手,留有余温。当事人切身感受到法官真心为老百姓排忧解难,群众的感谢也让在司法道路上的法官倍感心间无比温暖,鲜红的锦旗是当事人对法院法官办案的认可,石台法院的法官们将继续践行“不忘初心、司法为民”的诺言,认真尽责,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供稿人:周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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