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台县人大常委会开展《水土保持法》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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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342 更新时间:2021年04月26日09:29:40 打印此页 关闭

3月下旬至4月中旬,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洪来生为组长,相关工委负责人为成员的执法检查组,就我县《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贯彻落实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先后赴小河、仁里、横渡、矶滩等乡镇,以及西部非金属矿山、高速公路施工现场、闭坑矿山等开展了实地检查,并召开执法检查座谈会,听取了县政府及县水利局、林业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相关部门的工作汇报,与有关乡镇和部门开展了座谈交流。

执法检查组认为,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贯彻实施《水土保持法》,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但在法治意识、防治投入、责任机制等方面仍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为此,执法检查组提出以下建议:一是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水保意识;二是要进一步加大治理力度,提高治理效能;三是要进一步加强体系建设,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农经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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