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台县人大常委会开展贯彻落实《池州市养犬管理条例》情况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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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538 更新时间:2021年09月27日09:46:38 打印此页 关闭

926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汪长生率领部分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就我县贯彻落实《池州市养犬管理条例》情况开展专题调研。

调研组通过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葛致宏关于我县贯彻落实《池州市养犬管理条例》情况的报告,组织与会人员开展座谈交流,指出了存在问题,提出了意见建议。

调研组指出,依法文明养犬事关公众健康和人身安全,体现城市文明程度,反映城市管理水平,与县域形象和全域旅游产业发展息息相关。《池州市养犬管理条例》于202131日起正式实施,是我市社会治理领域的一部非常重要的地方性法规,县政府要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贯彻落实。

调研组建议,要完善部门协作机制,发挥各自职能,主动担当作为,提高工作效率;要加大执法力度,突出重点难点,积极采取措施,增强执法刚性;要加大宣传力度,相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开展不同内容的养犬管理宣传工作,组织和发动社区广泛开展依法文明养犬宣传;要加强便民服务,坚持以人为本、管理和服务相结合,探索推广多种形式的便民服务,调动养犬人依法养犬的积极性;要加强队伍建设,对执法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和指导,全面提高执法队伍开展宣传、教育、管理和执法水平。

(县人大监察和司法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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