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二次会议 施道良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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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643 更新时间:2021年10月29日15:58:59 打印此页 关闭

1029日,县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二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施道良主持会议,副主任汪长生、洪来生、江洪和其他委员出席会议。县政府副县长杨建强,县监委委员钱晓忠,县法院院长高金初,县检察院代理检察长朱正华,县政府办主要负责人,县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负责同志,七都镇、横渡镇人大主席和部分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会议强调,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是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有力思想武器和根本遵循,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要带头深入学习,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自觉贯彻落实,不断提升履职能力水平。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旅游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关于贯彻落实《池州市养犬管理条例》情况的报告、关于县属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县政府关于石台县2021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会议确定由县人大民宗侨外工委、财经工委、监察和司法工委分别牵头,归纳汇总会议审议提出的意见建议,按程序审定后,交由县政府研究办理。

会议对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7年以来的工作组织开展了评议,并组织进行了满意度测评。会议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跟踪检查组关于对县教体局工作评议意见办理情况跟踪检查的报告。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表彰县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优秀代表建议和先进承办单位的决定(草案)》、《关于表彰县十二届人大优秀代表和先进傅小组的决定(草案)》、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有关事项。

会议审议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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