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23日石台县第十日石台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规定,石台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定:
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周革盛代理院长,报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石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