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来石开展 《池州市养犬管理条例》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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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1357 更新时间:2023年05月12日09:30:45 打印此页 关闭

5月11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用林率检查组一行来石开展《池州市养犬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江洪、县政府副县长张李贵陪同检查,县人大常委会监司工委负责同志参加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实地查看了犬只收容中心、犬类诊疗中心。随后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贯彻落实条例情况的工作汇报,并就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研讨、交流

检查组认为石台县政府高度重视贯彻实施作,底数清楚、基础工作扎实。针对存在的短板问题,李用林强调一是加强宣传教育。要加大条例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宣传力度,提高市民知晓率,不断提升养犬户的法治观念和公德意识,自觉尊法学法守法;二是提升管理水平。要转变思想,转变作风,以良好的服务意识和态度做好最基础工作;三是加大执法力度。要加强日常监督和动态管理,充分发挥好地方法规的规范、教育、引导和惩戒作用;四是加强协同配合。养犬管理工作是文明城市建设和社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久久为功。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主动作为,持续发力,抓好常态化管理,形成强大合力,共同创造和谐安全的人居环境。(监司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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