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台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石台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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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367 更新时间:2024年01月06日11:31:17 打印此页 关闭

石台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石台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4年1月6日石台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通过

 

 

石台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朱正华所作的《石台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石台县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秘书处                       2024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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