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八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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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556 更新时间:2024年04月30日16:09:30 打印此页 关闭

4月30日上午,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唐钦华主持召开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洪来生、杨世红及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副县长周泽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朱正华,县人民法院、县监察委员会相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精神,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调解工作情况报告。会议审议通过了《石台县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办法(试行)》、《关于接受彭志等辞去石台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草案)》、《关于石台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缺额选举的决定(草案)》和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听取了市五届人大石台代表团部分代表履职报告,并开展了测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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