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25日石台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
汪明取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
凌 军为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汪曙辉为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庭长;
俞经春为县人民法院七都法庭副庭长。
免去:
陈贵海的县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黄前龙的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胡景厚的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凌军的县人民法院七都法庭庭长职务;
汪曙辉的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俞经春的县人民法院牯牛降法庭副庭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