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受韩学毛等辞去石台县第十三届
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2025年12月25日石台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需要,韩学毛、余超群书面提请辞去石台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六十二条之规定,石台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韩学毛、余超群辞去石台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予以公告,并报石台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