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县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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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967 更新时间:2018年08月14日11:27:10 打印此页 关闭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县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于228日(星期三)上午900在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建议议题:

(一)学习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书面);

(二)审议通过《石台县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审议稿)》;

(三)审议通过《关于接受汪升高辞去县十二届人大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草案);

()其他。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县政府副县长(1人),县法院院长、县检察院检察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列席会议。

二、请县《池州日报·石台新闻》采编室、电视台派记者参会报道。



二〇一八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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