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台县人大常委会关于石台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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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1030 更新时间:2018年08月14日21:43:41 打印此页 关闭

(2017321石台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规定,石台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决定:石台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任委员:  汪长生

副主任委员:杨允稼

  员:   杨永谦    舒晓兰(女)    君胜  

陈远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