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23日石台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石台县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们认真履行职责,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对人民群众负责的精神,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提出议案、建议。各承办单位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精心研究办理方案,创新办理方式,采取切实措施,提高办理质量。
为进一步提高代表议案、建议质量,促进承办单位更加认真负责地办理好代表议案、建议,增强办理实效,根据《石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优秀议案、建议和先进承办单位评选表彰暂行办法》的规定,经评选,县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决定,对5件优秀议案建议的领衔代表和4个先进承办单位予以表彰(名单附后)。
全体县人大代表要以先进为榜样,不断提高履职水平和能力,提出更多的、质量更高的议案、建议。各承办单位要坚持认真、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以对代表、对人民、对工作高度负责的态度,把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做得更扎实、更有成效,努力推进全县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地发展。
附件:
一、优秀议案、建议
1、《关于推动全域旅游发展,促进我县产业升级的议案》,(第18号,领衔代表: 唐兰英)。
2、《关于切实解决肇事肇祸精神病人住院费用的建议》(第42号,领衔代表:吴青清)。
3、《关于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的建议》(第22号,领衔代表:胡胜祥)。
4、《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提高服务能力的建议》(第58号,领衔代表:解卫勇)。
5、《关于增加农村环卫管理经费投入的建议》(第29号,领衔代表:程学英)。
二、先进承办单位
先进承办单位共4个,分别是:县民政局、县农委、县教体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