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规范议事程序,提高工作质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近日,石台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讨论通过了《石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工作规则共11条,明确了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对计划和预决算的审查及报告、计划和预算执行的监督工作,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融资等事项开展专题调研工作,对如何开展执法检查、述职评议、备案审查、常委会审议意见的跟踪监督、代表建议办理等方面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此规则的制定,对提高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的法律化、规范化水平都将有很好地促进作用。
(石台县人大财经工委 胡胜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