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县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建设情况的审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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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844 更新时间:2018年10月21日17:09:30 打印此页 关闭

石台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县农村道路畅通工程

建设情况的审议意见

 

县人民政府:

石台县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全县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建设实施情况汇报》。

审议认为,两年来,全县农村道路畅通工程的建设,使我县农村道路通达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安全防范措施得到进一步提高,扶贫脱贫成效得到进一步显现。

审议指出,在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中,还存在着资金缺口、工程监管、建设进度、道路管养等方面的问题,县政府要予以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为此,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是做好资金保障。县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多渠道筹措资金,及时按工程进度拨付资金,确保不拖欠农民工工资。

二是抓好工程监管。交通主管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对监理工作质量的抽查,切实落实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的责任。加强工程社会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村民代表参与施工过程监督。

三是强化工程调度。建设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实行工程合同管理。对履约差,进度慢的施工企业,要进行约谈和通报;对不履约,工程处于停滞状态的施工企业,要将其纳入黑名单;对因征地拆迁、杆线迁移等前期工作不到位的,涉及乡镇要加大工作力度,确保不耽误工期。

四是加强道路管护。结合城乡垃圾集中处理市场化改革,统筹协调,建立健全道路管养长效机制,实行规范化养护管理,确保路容整洁、路况良好。

以上审议意见,请县政府认真研究,并将落实情况在 201827日前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2017128

 

报送:县委;

抄送:县政府办、各管委会、县直各单位、各乡镇人、大政府

石台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71213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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