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石台县2017年度财政决算草案和2018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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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1809 更新时间:2018年10月21日17:14:11 打印此页 关闭

县人民政府:

石台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财政局局长杨世红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石台县2017年度财政决算(草案)和2018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审议认为,2017年县政府及财税部门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增收节支,围绕旅游首位产业和扶贫攻坚战略主动作为,集中资金用于稳增长、调结构、促升级、惠民生等重点领域,较好完成了县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年度预算和县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批准的预算调整任务。2018年上半年,经济下行给财政收支平衡带来较大压力,但在县政府及财税部门的共同努力下,财政收支仍实现了“时间过半、收入过半”预期目标。

审议指出,我县实体经济对财政的贡献率低,市场竞争力弱,投资拉动后劲不足,财政收入增幅回落,对此县政府要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为此,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要强化预算收支管理。依法实施税收征管,充分发挥财政收入征管绩效评价办法的作用,科学组织财政收入,做到应收尽收。要优化支出结构,确保“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等刚性支出需求,大力压减“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努力实现收支平衡。要严格执行人代会批准的预算,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调整。

二要强化政府债务管理。我县债务管理系统内债务金额虽然没有超出规定限额,但不能忽视未纳入政府性债务管理的隐性债务,县政府要引起重视,切实加强对隐性债务分析、监管,强化政策研判,建立科学的调度机制。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适度举债、超前建设”原则,加快推进兴石投资集团建设及运营。要进一步加大对政府性债务审计力度,严格实行责任追究,提升防范和化解风险能力,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风险。

三要加大对上争取力度。2014-2017年,我县一般公共预算省补助收入增幅逐年减小,因此县政府及财税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上争取力度,积极争取一般转移支付资金,增强财政调控能力,缓解财政支出压力;密切跟踪关注财政政策调整动向,加强政策研究,争取更多份额的资金支持;从争取的资金中安排一定比例资金奖励用于部门工作经费,充分调动部门对上争取项目、资金的积极性。

以上审议意见,请县政府认真研究,并将落实情况于20181130日前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201894

  

 

 

 

  

报送:县委;

抄送:县委办、县政府办、县财政局,各乡镇人大、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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