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昌勤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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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1690 更新时间:2018年12月05日21:47:51 打印此页 关闭

关于江昌勤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县监察委员会

2018830日石台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江昌勤同志为石台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代理石台县监察委员会主任。

 

 

一八年八月三十一

 

报送:县委、市人大;

抄送:县政协、县纪委、县人武部、县委组织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各乡镇人大、政府,县直局级以上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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