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询问始于“问”但不能止于“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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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1894 更新时间:2018年12月06日19:07:44 打印此页 关闭

时下,专题询问从“试水”走向“常态”,已经成为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展监督工作的“规定动作”。

作为一项崭新的监督方式,专题询问自“诞生之日”起便以“问答之形”示人——比如,询问双方或照本宣科地“一问一答”,或略带火药味地“追问追答”,抑或借助新媒体开展“直播式问答”等——显然,为了让专题询问开展得更有声色,人们更多地是从形式上对询问过程进行“设计”或“创新”,更乐于追求询问过程的相对完美与声势,而鲜少关注询问结果特别是询问意见的办理工作,以至于专题询问常常“问过就了”、“答过就算”。

其实,备受瞩目的专题询问仅是人大询问权的一种具体形式,其运行模式主要是“问”和“答”。或许正是基于对专题询问这一制度设计的最初印象,各地在实践中大多紧扣“问答之形”作文章,特别是在创新问答程序和组织方式上作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而对询问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却关注不够甚至督办缺失。比如,有的地方只是简单地将询问意见梳理成书面意见“打包”发给有关部门,而对询问意见办理情况则鲜少过问,更遑论有目的、有计划地督办询问意见,致使专题询问始终停留在“初始之问”上,一些在询问中发现的原本可以解决的问题却未能得到真正有效地解决。如此之“问”,不仅严重背离了专题询问这一制度设计的初衷,而且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履职积极性。

诚然,专题询问需要“问答”,但“问答”仅是手段和形式,解决问题和推进工作才是目的和内容。试想,如果“问”时场面轰轰烈烈、“答”后工作依然如故,那么此类专题询问就是“徒有形式”,也很难取得令人满意的实际效果。因此,专题询问决不能图一时热闹搞花架子做“面子工程”,更不能问时尖锐问后了了以致有问无果。如此,既与创新人大工作的使命相背,也与人大工作与时俱进的要求不符。

实践中,专题询问若想取得实效,除需不断完善“问答之形”,更需全面加强“问后之功”,即问后督办。因为,问后督办不仅是专题询问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保障询问效果的有力举措。当前,部分专题询问之所以“叫好不叫座”,很重要的原因就是问后督办不到位、甚至缺失。因此,要全面客观地看待专题询问,彻底改变“重询问、轻督办”的工作模式,从更多角度、以更大力度开展问后督办工作,保障询问意见落到实处、见到实效。为此,首先要敢于督办。要树立为民督办的理念,祛除怕得罪人的心理,秉承“打破砂锅问到底”的精神,理直气壮地开展跟踪督办工作。对办理不力、落实不到位的,更要旗帜鲜明地指出问题并限期整改,直至见到实效。其次,要依法督办。要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督办,按照询问办法制定督办计划,综合运用视察、检查、调查等法定方式持续跟踪问效,确保专题询问真正促进“一府两院”改进工作、推动发展。再次,要合力督办。要善于把督办双方的力量聚拢起来,特别是要善于调动承办单位的主动性、积极性,探索建立综合考核、问责等机制,激励有关部门扎实做好询问意见办理工作,确保专题询问真正取得实效。

新常态下,专题询问应有更高的目标要求,决不能始于“问”而止于“答”。(作者:方军 ;单位:安徽淮北人大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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