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法院:
经2019年2月26日石台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任命:
吴柳春、陈宏娟、查向晨、严旭清、舒志红、罗仁勇、桂友志、吴凤琴、吴谊平、罗彦辉、胡志坚、彭代华、冯海英、胡闱莹、汪结明、高中勤、邵晓青、杨亚梭、吴绍丙、朱峰、陈立志、范进国、朱绍怀、胡传巍、陈忠群、丁帮武、倪明、汪向东、吴发烈、汪景懿、舒立华、杨慧敏、韩立新、朱待君等34名同志为人民陪审员。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六日
报送:县委、市人大;
抄送:县政府、县政协、县监察委员会、县委组织部、县检察院,各乡镇人大、政府,各管委会、县直各单位。